(二)实施“绿水”工程。 根据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建立严格的水资源保护机制。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三通河流域两岸退耕还湿、还草、还林工程,对县城集中供水水源地进行环境监管,坚决取缔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加快推进小椅山水源地建设,严查周边违法排污行为,加快城区黑臭河道整治,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加大生态修复治理力度,实施龙湾保护区内湿地和大椅山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 (三)实施“净土”工程。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坚持严控增量和盘活存量,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实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大力推行保护性耕作技术,使畜禽粪污、农膜、农作物秸秆基本得到资源化利用、综合循环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现化肥、农药减量使用,逐步恢复提升地力,促进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协同发展。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理工程,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对矿产资源及矿山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重组,合理布局,增强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加强矿区生态和地质环境整治,全面开展老矿区、沉陷区、露天矿坑、矸石山、尾矿库等综合治理,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加快推进杉松岗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后的废弃矿山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全力整治裸露山体。 (四)实施“蓝天”工程。 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建立政府、市场、公众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综合整治环境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落实污染减排责任,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建立覆盖所有污染物排放企业的许可证制度。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力度,对不符合规模要求的工业、餐饮、洗浴、宾馆等行业的燃煤锅炉进行取缔,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禁秸秆焚烧,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实施大型秸秆资源收储一体化。大力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促进车辆达标排放和更新淘汰。
十二、切实推进思想文化建设,为打造长白山第一门户提供强大精神支撑 坚持思想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同步推进,积极构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共同理想信念和思想基础,汇集助推发展的强大社会凝聚力。 (一)凝聚思想共识。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县党员干部。坚持以打造长白山第一门户发展战略为统领,组织发动党员干部群众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担当、危机、机遇、创新、自律”五种意识。引导群众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体实践,共同打造幸福门户。 (二)强化舆论引导。 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强化对党校、中小学校、文化场馆、各类讲坛、文化类学会协会等传统阵地先进思想文化传播。加强互联网思想舆论新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快推进广播电视、主流网站、手机客服端等媒体融合发展,整合县域内民营网站、新媒体、传媒公司等优势资源“为我所用、共同发展”,巩固以互联网为重点的思想舆论阵地。强化政府信息发布,政策阐释,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强化网络环境治理,释疑解惑,规范网上传播秩序。引导全县人民坚定理想、弘扬正气、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助推全县改革发展,维护辉南和谐稳定。 (三)强化地域文化保护开发。 以龙湾群景区为重点,深度挖掘火山湿地文化,以满族、朝族为重点,深度挖掘民族民俗文化,以辉发古城、兵工遗址、张作相府为重点,深度挖掘历史遗迹文化。加大对辉发满族剪纸等15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开发,促进文化产业与医药大健康、大旅游、长白山特产等七大产业融合发展,推动“门户文化”发展成为“门户经济”。引导地域文化元素融入县城改造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增强地域文化影响力和旅游品牌城市魅力。 (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深化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法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倡导传统美德和科学精神,注重通过法律和政策传导正确的价值取向,注重讲好辉南故事、传递社会正能量,形成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辉南风尚。开展辉南“最美创业人”和“辉南好人”典型评选活动,并将其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重要载体,让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风尚。 十三、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实现“十三五”宏伟蓝图 为确保“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必须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规划》的实施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县委、县政府对“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增强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委“三个五”战略部署、市委“六个一”发展布局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积极性、主动性。规划确定的重大事项的调整需报请县委研究批准,确保规划执行的严肃性。 (二)分解落实任务。 全面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十三五”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工作分工,科学分解落实五年规划目标任务,提出年度实施任务并依次编制年度计划,把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各年度工作重点和建设项目上,把规划确定的公共服务领域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并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增强可操作性。 (三)强化政策引导。 牢牢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新一轮东北振兴,我省实施东部绿色转型发展等历史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和提出对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宏观指导,制定出台有利于产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强化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管理,积极推行城市土地资源的整体开发和综合利用,按照市场化运作,加强土地储备,保障项目供地。 (四)发挥规划引领。 要以本规划纲要为统领,各专项规划都要服从于总体规划,要结合各乡镇、各部门实际,重点抓好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并适时编制必要的区域规划,通过编制和实施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任务,以专项规划作为政府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以区域规划作为编制区域内乡镇规划的依据。 (五)加强督导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督导评估制度,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规划确定的调控目标监督预警和对重大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在规划纲要实施的中期阶段,要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提交中期评估报告。经评估确需对本规划纲要修订时,由县政府提出修订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