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规划保障 着力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强对规划管理,确保规划稳步实施。一是健全完善规划体系。围绕本规划,组织各部门、各乡镇实施重点产业规划、专项规划、乡镇规划,加快形成层次分明、功能清晰、统一完整的规划体系。二是健全规划评估机制和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重点开展中期评估工作。部分指标因客观因素对需要调整的,要经人大常委会审议予以修正。建立协调机制,有效管理和衔接各部门编制的各时期规划,确保在本规划的指导下,实现规划统筹安排,提高规划效率。三是建立规划实施机制。科学分解落实五年规划目标任务,认真做好年度计划工作。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精神,结合部门职能,逐步分解落实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将目标具体化、措施化和可操作化。综合运用经济、税收、价格等手段,推进规划顺利实施。四是健全规划监督机制。坚持人大、政协的监督与指导,做好规划各项评议工作。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力度,提高规划透明度,民主参与度,积极营造关心规划、支持规划、监督规划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