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建设规模 近期规划年限:2014-2020年。 近期城区人口规模:29万人,近期城市建设用地面积:33平方公里。 近期发展方向 近期主要建设涡北片区部分地区和城西片区起步区,涡北片区向北发展至世纪大道,工业园区向西发展至迎宾路,同时围绕新增的宁洛高速怀远出入口建设城市商贸物流中心。城西片区主要建设禹王路以北、XS4路两侧区域。 1、工业园区沿迎宾路以东向北发展至宁洛高速,同时注重工业区内部配套设施建设,以及部分村庄拆迁安置工作。 2、对目前已具规模的涡北新区,在现状基础上继续完善发展世纪大道以南区域,逐步形成建设用地相对紧凑、功能相对齐全的生活片区,同时依托卞和路和新增的宁洛高速怀远出入口建设商贸物流片区。涡北片区内西侧部分工业用地近期控制建设,远期再进行搬迁改造。 3、老城区主要推进渐进式的旧城改造,将一些污染性企业外迁,将质量较差的棚户区和建筑进行拆迁和重建,加强绿化景观建设,通过疏理、更新、置换等措施,逐步推动老城区整体环境的改善。 4、城西地区优先建设禹王大道以北、XS4路两侧区域,借助涡河五桥的贯通,加强与涡北片区联系。依托在建的毅德城优先打造出城西商业服务中心,在河湾中心地区建设城西文化体育中心。城西片区南侧现状白莲坡食品科技产业园区近期保留,远期搬迁至荆芡乡联合产业园。 近期建设重大设施指引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1)涡北片区:重点建设城市山水文化公园和怀城公园,依托在建的规划展览馆、全民健身中心打造城市文化中心和涡北体育中心;围绕怀城公园建设涡北片区商业中心。 (2)老城片区:以荆山广场为基础,完善老城片区体育中心,整治文昌街及周边商业设施,加强绿化环境建设,形成老城商业体育中心。 (3)城西片区:以怀远一中新校区、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和城西文体中心等重点项目为带动,引导建设城西片区的起步区。 2、市政基础设施 近期重点建设涡北污水处理厂、泰山110千伏变电站、魏郢110千伏变电站、涡北邮政中心局和涡北电信支局等设施。 3、商业服务设施 近期重点建设的城西毅德城项目和涡北迎宾路商业综合体。同时围绕涡河桥头等地方打造滨河商业设施,如一桥北桥头、五桥西桥头、龟山头公园西侧的商业设施。 4、道路交通设施 近期重点建设禹都大道城西段,乳泉大道、世纪大道、五岔路、XS1路等主要道路,拓展城市骨架,完善道路体系。近期还需修建涡河五桥,加强涡北与城西的联系。 另外,近期需要重点建设的交通设施有城西客运站和公交枢纽、涡北客运站和公交枢纽。 第24章城区远景规划 远景规划发展规模 远景规划展望至20世纪中叶,规划人口规模约70-80万,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70-80平方公里。 远景规划空间结构 在城市空间结构上,通过“引山纳湖、连涡融淮”,在滨湖新区形成十字形城市山水通廊,城市整体形成“四水汇双山、一湖映双城”的空间格局。 远景城区布局在远期发展的基础上向西延伸拓展至芡河湖滨,形成老城区、涡北片区、城西片区、工业园区、滨湖新区和白莲坡食品产业园区等6个功能片区。 远景规划用地布局 远景发展方向以向西拓展为主。城西片区向南拓展至茨淮新河,向西拓展至芡河湖滨,建设滨湖新区。涡北片区和工业园区发展至宁洛高速以南,考虑到远景淮海铁路从高速以北经过,并且会在怀远设1处站点,因此在高速以北规划预留1块站前用地。 1、涡北片区:远景发展至宁洛高速以南和怀洪新河以东。结合规划的淮海铁路站点,规划1处站前用地。 2、滨湖新区:重点打造十字形城市山水通廊,横向通廊以文化、休闲、体育、生态养生等为主导功能,纵向轴线以政务、商业、商务、会展为主导功能。。 3、城西片区:进一步扩大和完善城西居住片区,建设南北向的快速路,加强城西与蚌埠市区和蚌埠机场的联系。 4、白莲坡食品产业园区:位于滨湖新区西北部,远景发展将与荆芡联合工业园区连城一片,打造特色食品产业园区。 附则 第25章附则 实施管理 本规划是依法制定的指导怀远县城市建设、发展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凡在县域范围内进行的土地使用和一切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本规划由怀远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怀远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实施具体的规划管理。 规划变更 本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怀远县人民政府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总体规划: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修改总体规划前,怀远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修改后的县城总体规划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附表一:县域城乡用地汇总表(2030年) 县域城乡用地汇总表(203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