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指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21.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就是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将由三个部门(工商、质检、税务)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两省七县一市”区域交流协作:即加强福建省福安市、周宁县、政和县和浙江省庆元县、泰顺县、景宁县同寿宁县之间的经贸旅游文化区域交流协作。 23.回归工程:是通过乡情、亲情、友情的感召,政策的引导,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动员、鼓励、吸引在外创业的寿宁籍人士回乡创业,共同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系列活动。 24.多规合一:是指在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下,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地与耕地保护、综合交通、水资源、文化与生态旅游资源、社会事业规划等各类规划的衔接,确保“多规”确定的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一致,并在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上建立控制线体系,以实现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地域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目标。 25.路长制: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路长”,负责统筹辖区内道路的清理整治工作。 26.田园综合体:是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特色小镇和乡村综合发展模式,是在城乡一体格局下,顺应农村供给侧结构改革、新型产业发展,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中国乡村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一种可持续性模式。 27.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主要针对区域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领域,是一项具有经济激励作用、与“污染者付费”原则并存、基于“受益者付费和破坏者付费”原则的环境经济政策。 28.五校搬迁:即寿宁职专、县委党校、教师进修校、电大工作站、成人中专等县城区内五所学校择址联动搬迁工程。 29.公建民营: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出资兴建基础设施,然后通过公开招标或私人自荐,经有关部门审批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交由私人或集体经营的一种模式。 30.容错纠错:指对有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31.一制度两清单:指的是围绕开展市委、市政府“一转三抓比贡献”活动和县委、县政府“五抓五比强落实”活动,县政府创新的工作模式,旨在把重点工作抓在第一时间、重点项目推进在现场一线、提速增效迁移到审批窗口。“一制度”即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周二下午轮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坐班制度;“两清单”即《县政府领导牵头项目清单》《寿宁县农村重点专项工作问题清单》,并结合县领导“四下基层”开展“一季一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