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进一步建设法治型政府。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带头学法用法,遵守法纪,依法行政。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察内部监督,高度重视网络舆论监督,及时判断、回应、引导,充分尊重网络表达民意、公开诉求、参政议政的积极作用。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全过程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要进一步建设服务型政府。把准脉、照顾面、抓到点,确保工作谋划准确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制订“时间表”,明确“路线图”,立下“军令状”,确保工作部署严肃性。发扬“CT”精神,找准问题、锁定目标、一抓到底,使工作在细致上体现力度、精细上提升质量、细小处体现民生,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三要进一步建设效能型政府。增强担当意识,勇于直面矛盾,敢于动真碰硬,把足够的力量用在改善民生、优化服务上。推行一线工作法,做到工作研究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成果体现在一线。严格绩效管理,有效传导压力,努力营造以工作论高低、凭实绩论英雄的浓厚氛围。密切协调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凝聚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精简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制度,推动政府工作“加档提速”。 四要进一步建设廉洁型政府。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带头尊崇《党章》,带头学习《准则》、《条例》。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各位代表,东辽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抢抓机遇,务实拼搏,为创造东辽美好未来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