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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6年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来源: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网 作者:知县网 人气:1330 发布时间:2016-02-28 13:48:51
摘要:(2016年1月20日) 司俊强 各位代表: 我受阿拉善左旗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阿拉善左旗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人大阿盟工委的指导和旗委的领导下,全面贯...
(2016年1月20日)
司俊强
各位代表:
我受阿拉善左旗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阿拉善左旗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人大阿盟工委的指导和旗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及盟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旗委中心工作,服务全旗发展大局,在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中找准人大工作定位,及时跟进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顺应推进依法治旗新进程,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使各项工作更加切合实际、更加富有实效,始终与中心大局同频共振、与人民群众同心共鸣。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助推改革发展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各方面、全过程,紧紧围绕旗委部署,统筹安排人大监督、决定事项、代表联络等各项工作和重要活动,确保旗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举措的贯彻落实。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人大党组及时向旗委请示报告,依法按程序做好履职工作。认真贯彻监督法,确保“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全年共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11次、主任会议14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各项工作报告11项,组织人大代表128人次开展了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10项,作出审议意见14项,对3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推动了深化改革工作的落实,促进了全旗经济社会稳中有进协调发展。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积极参与重大事务活动。审议通过旗政府《关于提交乌力吉口岸总体规划编制及评审意见的报告》,作出《关于阿拉善盟乌力吉口岸总体规划(2015-2030)的决议》。审议通过旗政府提请的《关于将巴彦浩特西城区等19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列入相应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阿拉善盟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几户企业贷款项目的请示》,为各项民生工程提供了资金保障。积极参与工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大漠奇石博物馆建设、海峡两岸赏石文化交流展暨阿拉善玉观赏石文化旅游节、骆驼那达慕大会的筹备以及全旗“十个全覆盖”工程。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自觉维护旗委的领导权威,认真审议旗委推荐的人事任免事项。依法任命旗政府组成人员10名,任命旗人大办事机构负责人4名,任命审判人员10名,任命人民法院陪审员22名,接受辞职及免职30名。
---紧扣中心突出服务,聚力推进经济发展。强化计划预算执行监督。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年初旗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的执行情况,积极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切实为人民管好“钱袋子”。重点审查了2015年财政预算报告、2013年和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要求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将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落实到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加强债务管理,推进预决算的公开化。针对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建议继续强化对重点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对查出问题认真整改、严肃问责。听取和审议旗政府关于2015年前三季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5年前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建议要落实好促进第三产业、非公经济、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厉行节约,真正把资金用在刀刃上。专题听取旗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建议组织审计力量,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水平,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助推工业经济发展。听取和审议旗政府关于2015年前三季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并就我旗重点工业项目进展情况开展了代表视察,建议主动做好对工业重点项目的服务工作,强化工业项目储备库建设,保护地方优势产业,密切关注新兴工业发展趋势,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就落实盟行署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具体审议意见,以扶持小微企业的稳步发展。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关系民生福祉,关系我旗长远发展。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每年将环境保护工作列为重点监督议题。2015年,听取和审议了旗政府关于全旗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开展《环保法》的执法检查,建议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落实政府、企业责任,加大减排力度,严格环评审批,提高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我旗环保事业。围绕加快发展沙产业,对阿左旗飞播造林、大力推广肉苁蓉和锁阳人工接种技术开展代表视察,提出修定和完善公益林区管理办法、健全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职责等意见。
助推第三产业发展。为落实旗委发展壮大第三产业的决策要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文化旅游、健康养老家政领域消费情况专题调研。结合文化旅游领域消费水平偏低的实际情况,建议以国家政策机遇和盟委提出的建设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和旅游城市为契机,紧紧围绕我旗深厚的民族、宗教文化和独特的自然风光优势,科学制定全旗文化与旅游业融合发展规划,在完善旅游基础设施,规范旅游经营服务上下功夫。结合全旗老年人口现状,对健康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加大养老服务政策宣传力度、发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综合社会福利院建设、依托“十个全覆盖”工程,构建农牧区养老服务体系,注重培养专业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等意见建议。
---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努力促进民生改善。人大常委会围绕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监督,努力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普惠于民。针对目前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结构性矛盾、师资数量及质量方面的问题,组织人大代表对全旗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开展调研,提出合理核定教师编制、系统内自主调配人事、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教师队伍学科、年龄、性别结构不合理等审议意见。针对当前就业压力大、企业收益下滑面临裁员的情况,组织人大代表就劳动力再就业工作开展视察,建议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完善就业政策措施、扎实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对扶贫工作情况开展代表视察,建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规定,及时审批项目变更计划,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就我旗民族和宗教工作开展调研,提出各级政府要大力宣传、落实好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的各项政策,切实做好社区民族工作等审议意见。
二、落实深化改革任务,创新履职与时俱进
2015年,旗人大常委会按照旗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统一部署,把握大局、找准定位,健全机制、细化措施,所承担的13项专项改革任务已全面完成,以改革创新的实际行动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立足健全制度深化改革。在2013年以来制定的25项制度的基础上,2015年新增13项制度。修订《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新增“三见面、四督办”的规定,形成了旗政府副职和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定期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的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公民旁听办法等。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把旗委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旗人民的共同意志。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确定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具体规则及程序,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制度保证。制定健全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制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监督办法。建立预算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建议制度,首次邀请部门负责人参加预算编制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深化财政预算监督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落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
---着眼提升监督实效深化改革。继续开展好部门工作评议。先后对旗交通、林业、城管局开展了工作评议,有针对性地提出评议意见,并对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审议、满意度测评和向三个部门作出通报。通过工作评议,有力推动了部门工作开展;继续加强对人大已作出审议意见而办理不到位事项的跟踪督办。如对《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及殡葬管理、物业管理等议题议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紧盯督办,对此,旗政府积极回应人大监督,多措并举抓好落实,并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确保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
三、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全面推进依法治旗
---加强司法监督。落实完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推进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听取了《旗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的报告》、《旗法院关于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旗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并分别进行满意度测评。制定关于规范人大代表监督司法案件的规定,为代表参与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强化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我旗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执法检查,并下发审议意见,旗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能力建设有关事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执法检查工作,有力助推平安阿左旗建设。积极配合人大阿盟工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
---开展备案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对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审查提出具体要求,实行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以关心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效能监察、行政效能投诉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对旗政府报送的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四、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创新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积极改进联络站工作,建设人大代表之家。2015年,各联络站累计接访135次,接访选民335人次,登记反映问题193件,已办理解决答复选民问题102件,答复率53%。各联络站在接访工作中,积极探索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简化接访程序,把接访登记、交办落实、征询意见一体化推进,促进了群众反映问题的便捷、高效解决,增强了选民对人大代表和联络站的信心。按照自治区关于建立人大代表之家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畅通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网络渠道,目前已在11个嘎查、10个社区建立了人大代表之家;认真开展人大代表述职工作,2015年安排73名旗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已有97%的人大代表在任职期内进行了述职。同时2名自治区人大代表首次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切实发挥了选民对代表履职尽责的监督作用。
---着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旗人大常委会领导积极参加自治区人大及阿盟人大工委组织的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苏木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站长和联络员赴全国人大北京培训基地参加履职培训;邀请旗级人大代表、苏木镇人大主席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分组讨论,就相关事项、议题发表意见建议,切实将代表意见体现到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中。
---加大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力度。人大常委会坚持将代表满意、群众认可作为第一标准,切实加大议案建议督办力度。注重年初抓及时交办、年中抓限期办结、后期抓督办难点,督促承办部门强化建议办理实效。旗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47件,通过召开议案交办会,逐一落实承办部门,人大常委会领导具体负责督办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14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结,两件议案尚在办理中。
---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5件次,均已交办完结并向当事人作了答复,办结率达100%。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积极指导苏木镇人大工作。召开了苏木镇人大主席暨代表联络站站长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加强苏木镇人大和代表联络站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评选优秀“人大代表之家”、优秀苏木乡镇人大主席的申报工作。经人大常委会提名推荐,报请旗委同意,我旗2个人大代表联络站被评为自治区优秀“人大代表之家”,1名人大主席被评为自治区优秀人大主席;在全旗范围内就苏木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对人大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之家”、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述职等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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